本片除了老年痴呆失忆,其它与记忆毫无关系,人物塑造尤其弱,尤其男二警察矛盾的心理的纠葛完全没有展现,结尾也没有最终自我升华,反而墨西哥警察变成了杀手。还有连姆大叔真的只能演这种角色了?不是特工就是杀手,不是保护就是复仇,题材无新意剧情无新意人物无新意。还有反派也太弱了,这么有钱居然请不起其它杀手和保镖。打斗场面也很敷衍。
我觉得电影作为一个凶杀片来说,还是可以的。只不过这个名字“记忆”和其中一些关于记忆的镜头,让人在前面有了过高的期待,而最后几乎没有回收这些期待,估计这一点上有些失落。
唉,连姆尼森老了,竟然没有撑到最后一秒钟,在1小时19分领盒饭了!怀念连姆尼森的营救系列,好莱坞像这样的优秀动作演员都老了,丹泽尔华盛顿,阿汤哥,马特戴蒙,布拉德皮特。。。。。动作演员接班人在哪里呢?那个《死侍》的男演员非常讨厌他,逼逼叨叨逼逼叨叨的烦死了!最讨厌看到他的动作片,都是低级趣味的笑不出的美国笑话!
我觉得挺好看的,连姆和那个警察演的都好棒哦
大叔本是人狠话不多,上年纪变成碎嘴唠叨就很难接受。
一无是处,中老年人自嗨爽片,问题一点也不爽
这是营救的是自己,一个老年痴呆症晚期杀手的自我救赎。
看完的人来说,这个评分太低了,对我80后来说,这是个满分的电影。
连姆老矣,尚能杀否?还是想看简单粗暴版的连姆尼森。在胳膊上写字的主意是不是盖皮尔斯给出的?年近60的莫妮卡贝鲁奇,美人迟暮,令人惋惜。
最后的结局太爽片了……年老的liam,打戏异常吃力,看得心酸
6分。营救叔该歇歇啦,都老年痴呆了还折腾个啥?莫妮卡完美地诠释了岁月是把杀猪刀!不过话说回来,完成度还是不错的,起码故事讲完整了。合格的好莱坞流水线产品。
浪费时间。就像泡过十八道水的绿茶,极其乏味。
一个即将退休的老年痴呆杀手,在生命的最后觉悟了要惩恶扬善,然后连智商和命都不要了?
今年70的连森桑还能演本能杀手。很满意剧本,进场退场得顺理成章,江湖事江湖了。
他完全可以不用在那看着金子,他在那反而目标更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大荒漠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金子被发现的几率有多小?而且离马路很远。我打赌就是十年也不一定有人发现,而且旁边🈶棵树,这个目标他更好记住。这个他俩可以完全去弄挖掘机回来再弄,傻了吧唧再那守着?
别再让连姆·尼森杀人营救了好吗?他老了看不出来吗?
全篇只有3个人,但大部分时间是独角戏,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要留一个人来看金子,这又不会长脚跑了,做好标记一起去找挖掘机不就得了,在贪婪的欲望面前,感觉这脑子都不好使了,光想着发大财,没有荒漠生存经验还要硬留下来,结局也是猜到了,中规中矩可以一看
大叔近些年网大事业里还算及格的一部,怕是最后的“巅峰”
很少见的老年杀手题材,与罪恶搏斗,与失忆搏斗!
制作什么的还不错,人性电影,面对内心缺失的巨大诱惑,不是失去理智,就是失去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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