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分。好就好在剧中大量的独白,但相比于爱乐之城差的有点多。音乐并不出彩,故事普普通通。
滴答滴答倒数,拉森的三十岁来得太早,而他的三十六岁永远没有到来,林聚聚在音乐剧方面的才华让另一位天才的坎坷之路串接着倒数时刻的演出美妙地呈现出来,当然要算上加菲无可挑剔的表演,八年熬出的傲慢进不了百老汇,那就潜心创作下一部剧。
而现实里龙套很多,主角只有一两个。
All I see is a white man whining about his life. :) He treats his girlfriend bad and he treats his gay friend bad.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很多歌曲都颇能引起我的共鸣。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C— / 很好听(字面意义)的电影,至少节奏流畅,拍成加长版MV也好过暴露剧作的平庸。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因为与传奇伟大相去甚远
音乐剧传记片,创作者困境故事,个人情感充沛,整体渲染扁平,除了加菲其他角色都不讨喜。
7.5/10,原来是传记电影。tick,tick持续催促的感觉是一直在的,也喜欢以无数的问号作为结尾。
到后期热泪盈眶,I have no time. I already 29.
我觉得加菲是我今年看过的所有歌舞片里最好的非音乐剧出身的演员了,不过他和希普的声音还是跟哈金斯没法比。
粉丝向作品,表演刻意,音乐随意,缺乏亮点,强行催泪。
「音樂劇」部分密集但印象深的音樂卻不多;「電影」部分的劇情和拍法都乏善可陳,ending的友情線高潮顯然比整部戲的愛情戲要可觀得多。整部戲主要靠剪輯上舞台與戲劇的對切塑造節奏,相信做成舞台劇其實會更有感染力。
原剧完成度算不上高,所以之前觉得电影改编的唯一出路是传记化,果然如此,但这就成了一个套娃:在剧里写Superbia,在电影里写/演TTB,LMM把后面两层拍扁了些但是又必须留着,甚至还借用了最早的独幕剧模式,不知道普通观众观感如何,也许依然会觉得乱?但这片子太深情了,一直哭一直哭,没法用普通观众视角对待。桑爷-Larson-LMM的传承,浸满对剧场的爱。改编是同人写法,尽力把观众想要的东西都找地方安放。非常喜欢LMM把Larson删掉的Boho days拿回来,一秒还魂Rent,绿绿裙的处理也非常合理,最后片尾还贴心地还回来。Sunday生怕普通观众看不明白给了一段前序交待,把Susan和Dot写成了对照的情感线,BP女神出现的时候真是哇哇哭。桑爷亲自的录音也感人非凡。lots of lov
这才是能淋漓呈现当下流媒优势的音像制品,尽管电影语法/结构性较弱,LMM还是为其注入了难得轻逸的律动感。两种艺术体裁的融合不止体现于即兴唱段,还有情绪和画面的巧妙对接(泳道幻化成的五线谱,经典的天台抒情段落,偌大体育场内孤独的钢琴)。喜欢用脱口秀做scene-switching point的创意,观众直到结尾才露面,是对叙事上自传式口吻的印证。很多细节固然还可以深挖,但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业已令人动容。生命倒计时前的任性执着,恰到好处的鸡血和感伤。
加菲的演技有点尬住,但是他太真诚了,那双眼睛流起泪来很难不勾得人跟他一起心碎。音乐好喜欢啊。
不是音乐剧受众,本来想只给三颗星,翻看到一条评论,提到电影里的一段台词,“你得写下一本,再下一本…”。故事的过程和结果可能不够美好,但要学会去发现它的闪光!最后的歌曲没有音乐会那首节奏轻快,不过也有被感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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