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放在全世界都可以通用的故事模式,但某朝是不能拍的。就连维权律师也被赶尽杀绝。本片里男主居然不被人暗杀,可以说是一大败笔,至少应该有幕后黑手们商议要不要干掉这个棘手的家伙,不用车祸不用意外,就给他按个罪名炮制一个莫须有的案子把他送牢里就行。
3.5,现实意义远大于艺术/商业价值。太拖沓了,每次情绪到位都被拖拖拖没了。
类似于划分种姓造成的各种人权问题永远无法完全解决,能有人站出来帮助平衡就不错了。生命比金钱重要,名声比挨揍重要这些道理,有时候却是光脚的人更明白。
就一句话!不是拍得有多好,是真的敢拍,真的能拍。题材取胜了,其他不聊了。
当一名部落男子因涉嫌盗窃而被捕时,他的妻子求助于一名人权律师以帮助伸张正义。
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影片正是一个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关于追寻正义的故事。人权律师钱德鲁为无端受冤的低种族部落家庭伸张正义、抵抗黑暗,最终通过法律的武器赢得胜利,恢复正义。
一来感恩自己能投胎到有人权的时代,二来感恩信息发达让更多的民智大开。
嫁祸于人,屈打成招,栽赃陷害,草菅人命,贪赃枉法,官官相护,蛇鼠一窝。世上本无新鲜事,无非是换个地方换一群人来上演。苦的依然苦,恶的依然恶。只希望男主这种人间的天使,救世主多一些,真正能改变这个世界。
妻子最终都不接受权势者威逼利诱的和解。
别人95年的错误在21年出来承认了,我们66的错误却还只字不能提。 我们与恶的距离里面,替精神病杀人犯辩护和找原因,被吹上了天的王赦,在杰伊比姆面前,就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婴儿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好片,不得不说印度还是敢拍的,种姓制度拖累了他们。
系简炜。任大。
画面什么都很美,导演用偶像、慢动作,动作片的手法在拍这个律师,民众给予厚望,神话他,这是可悲的。
这种电影,它在宣扬最本真的善恶,它未必能打动更多的人,但它必须得有普世的意图在,这一点上这部电影做得足够优秀。而也唯有如此,世界才会让人有在进步的感觉在,哪怕是幻觉也好。
4星,题材不错,虽说是30年前的事件,但仍然值得致敬, 就是影片时间有点太长了,当电视剧看了。
不行,各种尖叫得头疼。走向很明确的电影,真实的事件却把人物拍得那么纸片那么假。
当然,即便对本影片奉上再多的赞美之词,在如此真实、震撼、悲哀、血淋淋的历史面前都显得无力……
其实我们也能拍出这样的电影 只是没人敢拍也没人敢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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