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位于佐治亚州的帕萨豪小镇,当地教堂的唱诗班即将去参加一个名为“快乐噪音”的全国性比赛,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唱诗班的总指挥却猝死了,失去了指挥的领导,整个唱诗班都走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教会指派名叫罗斯(奎恩·拉提法 Queen Latifah 饰)女子成为了唱诗班的新指挥,罗斯是一个非常古板的人,希望所有的事情都能按照常规发生,而总指挥的遗孀斯派洛(多莉·帕顿 Dolly Parton 饰)却并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唱诗班应该由她接手,并且应该尝试新的风格。
斯派洛的孙子伯纳德(克里斯·克里斯托佛森 Kris Kristofferson 饰)爱上了罗斯的女儿奥莉薇亚(柯柯·帕尔莫 Keke Palmer 饰),这更加激化了两个女人之间的矛盾。
故事一般,比较老套,画面色调和构图很美,截了好多图做桌面。那个年代的美国有很多精致的设计。
電影前半段是救人,後半段是渡己。
为了情怀,为了Gandolfini, 为了David Chase,敬青春。
白男糟粕回魂,如此“白男”式的电影中还单独插入了一条和主体剧情毫无关系的黑人线,貌似是暗示黑人崛起白人没落,实则整部电影传递出的思想十分糟粕封建、白人至上、男权至上、歌颂丑陋。
纯粹因为情怀看的,电影本身仿佛一集零散的电视剧
一个漂亮女人,永远不要在独处的时候,对一个黑帮男人说自己爱上了另一个男人,这很容易丧命。
先说剧情结构,多线故事有一个外壳,有点创意镜头,故事外叙述人展现,外壳就是作家男主给出版社编辑看自己的小说,而小说就是主线故事。再说主线故事本身,结尾揭开谜底以后有一种就这么点事的感觉,讲的花里胡哨的,其实故事不复杂,就是三张假钞的去向,而且这个故事的起点有点怪怪的,假钞为什么这么重要,男主为啥对只见过一次的舔狗眼镜男这么看重并为此这小说,眼镜男为何对妻子忍气吞声,书店老头为何留钱给男主,问号太多了,可能在日本比较合理吧,整体来讲还算下心思了,6.8
救人就是救己,户外远行徒步爱好者必看的影片。故事讲的很简单,大概就是“老太太本来不过马路,我为了做好人好事,愣给老太太搀过去了”。人物也很少,大女主加个男配角。大女主是个海边曼彻斯特的人设,做了个好人好事,但是阴差阳错结果。我每年都去白山区域的华盛顿山附近,跟电影里的地貌有些不同,本片是波兰影视公司投拍,估计是在阿尔卑斯山脉取景的吧。
我觉得莫名其妙,这竟然是畅销小说?反正我是看不下去,浪费了这些好演员
loved it
看的很乱, 首先拍的一般般, 拍的调调很高但是故事完全不吸引人, 第二是感觉和电视剧没接上. 看睡着了.
Naomi遭這個罪幹嘛…還貢獻了一個毫無意義的全裸
原著好看,但是这个电影拍的,只能说有点浪费演员。个人觉得一般
风间就是丑版且没演技的刘佩琦,他和本田翅膀那部演的还不够让人恶心吗。以他这种长相实力除了背靠大事务没其他解释。
不过还算不错
浪费了饼哥风pon
53岁的Naomi Watts,遇到渣男,为艺术献身
很喜欢,全程不用动脑,就静静感受那场风雪,感受山,感受疲倦劳累和不懈坚持,感受伤痛和治愈。
主要讲了Tony上一代的家族史,如果没有看过原剧肯定是不到两星。
改编有难度,结果差强人意,但能在后半段让藏在琐碎细节中的趣味浮上来,还算是及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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