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老顾(顾宝明 饰)率领警察捣毁一个贼窝,唯一跳窗逃走的女孩淑安腿骨折断,被路过的男孩小强送去医院。
  淑安返家后,被母亲关在家中,无聊时四处打电话恶作剧,其中一个电话打给了一个叫周郁芳(缪骞人 饰)的女人,她假冒是周的丈夫在外面的女友,怀孕了要她出来谈判。周郁芬嫁给李立中(李立群 饰)已经有七年,丈夫是个安分守己的男人,在一家医院工作。结婚后她辞了工作,在家写作。匿名电话深深刺激了周郁芬,她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旧情人沈维彬(金士杰 饰)的出现也给了她希望,于是她暂时离开李立中,小说也获了奖。
  分居使得李立中十分苦恼,后来他得知妻子离去只是因为一个电话,急于解释但并不奏效,最后铤而走险……

评论:

  • 山开畅 1小时前 :

    稍round up一下。和jojo rabbit略类似。总体是蛮感人的,很轻巧但有点点不能共情,可能我一直都想离开家乡吧。

  • 单于启颜 4小时前 :

    Shedding tears in the theatre. Delicate, quiet, floating, and touching. Textbook-level shots and larger-than-life themes. Brilliant end and soundtracks.

  • 乐高飞 9小时前 :

    看完想再看一遍《罗马》,而且这种民粹冲突下的“移民”状态很适合国内去拍啊

  • 凡弦 4小时前 :

    装腔作势地跟拍一段无逻辑的运动,随后的大全景自曝其片场实质,电影小镇级别的置景完全僵死,人物在各种精致构图的钳制下如同木偶。为什么要对标《罗马》?几乎和国产片水平差不多,报奥斯卡之前不如先来春节档走一圈,让大伙看看北爱版《我和我的父辈》

  • 彩可 3小时前 :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 位思懿 2小时前 :

    就算是刻意地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也喜欢这份笨拙但真诚的乡愁。

  • 却丝琦 4小时前 :

    我和你奶奶结婚了50年,她说的一个字我都没听懂。如果一个人没听懂你在说什么,把他一定是没在听。那个小女孩可以是虔诚的印度教徒,或者是南方浸信会教徒,又或者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又正直,你们两个互相尊重,我们随时都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来我们家。电影本身各方面主旨都点到为止,查不到贝尔法斯特宗教游行的历史,但电影本身想传达的可能就是宗教使人分裂,也使人向往自由以及爱可以超越宗教。

  • 喆升 6小时前 :

    致留下的,致远游的,致迷失的,致敬回不去的

  • 彩蓓 3小时前 :

    4/5 第79届金球奖 电影类最佳剧情片提名

  • 尧腾 0小时前 :

    的确有点像《罗马》,都是黑白,都是回忆性质,但整体质量还是有差距

  • 卫家丁 4小时前 :

    4/5 第79届金球奖 电影类最佳剧情片提名

  • 召德运 5小时前 :

    即便是个彩色电影,它也依然可爱,只是会变得很普通,最好的戏都在爷孙俩的对话上头了,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客途秋恨》来,自从离别故土,秋天的风就这样吹了一生。

  • 夷烨熠 3小时前 :

    爵爷卸甲归田拍了这部半自传,有些地方拍的还是蛮魔幻,北爱冲突也没描写的太惨烈,目的就是为了给故乡的情书保持温暖的基调吧。小时候我对宗教能引发冲突也会觉得不可思议,现在老了逐步能体会到复杂性。

  • 侯?涵育 6小时前 :

    “Irish are born to leave, otherwise there won’t be any pubs in the rest of the world.” 肯尼的《罗马》,一封给故乡的私人情书,又是名为Katherine的女孩,一闪而过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和雷神,了解他的粉丝都会给出宽慰的笑容。是他这些年来导的最好的一部电影了吧,演员也都演得好,小男主真是和他小时候长得一样可爱。Bittersweet symphony, 流泪了。

  • 凡驰 4小时前 :

    一部包装很漂亮的电影,何必刻意去展示动荡年代,感觉拍童年快乐看电影唱歌跳舞的部分自然的多。

  • 振祯 5小时前 :

    蛮温柔的,布拉纳只要收敛自恋感,电影就其实还有点文化人气质。但也许是没有那种生活经验,代入感比较差,也时时怀疑是否那些音乐、电影只是符号的堆砌,或者是布拉纳由于太眷恋而执意加入。变彩色的那里,明白想法但灵气不足,显得有点矫饰

  • 卫泓序 3小时前 :

    并不喜欢。自传体这种体裁,是很容易陷入回忆之中自嗨的,但是对没有相似文化背景或是情感经历的观众来说却很难共情,虽然演员的细腻演绎,或是摄影的精细考究或许可以加分,但是缺乏了某种可以穿透形式和语境可以直达人心的东西的话(比如《罗马》在这一点上就做得非常优秀),那么无论对于主创,还是对于观众来说,这种表达方式就是非常私人的,能get到自然会感动,不能的话要打高分实在太违心。

  • 强振 7小时前 :

    (爱你的家人会在离别时讲"go now, don’t look back.” 啊 我也好想奶奶:( for those who stayed, for those who left, and for those who are lost; 讨论搬家时其中一册booklet是start a new journey in Vancouver, 这些事都已两年了

  • 徐和蔼 3小时前 :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 克初 4小时前 :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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