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了10多年来一直为流浪狗服务的李孝利,为了见到用新家人的怀抱送往海外领养的狗而前往加拿大的旅程。
除了和狗狗们见面,还将公开享受久违旅行的样子。不仅是访问狗被领养家庭时接触到的加拿大各种城市,还将真实地描绘12天的旅程,享受被枫叶染红的加拿大晚秋和共15000公里的兜风、酒庄访问、冲浪、购物、露营等多种活动。
困得说不利索话了
故乡是血地。//但我没明白弄成黑白片的必要性?
可能是有点想拍一部像罗马一样的电影,不过感觉还是差了一些。不过对童年和家人的描绘很是不错,在混乱的时期,家人就是最好的支柱。另,配乐很不错,尤其还听到了Declan唱过的几首民谣
导演的戏剧出身,决定了他的风格,包括布景,台词,调度,音乐。也极其出色,尤其是爷爷和小主角的演技。
就算是刻意地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也喜欢这份笨拙但真诚的乡愁。
写散文能不能也真情实感一点啊
故事剧情有点普通,好喜欢爷爷奶奶的部分,最后一段太好哭了简直。一颗星给摄影,一直在猛截图
一个在老家的家。两兄弟,有一个大很多的哥哥,妈妈养大的,爸爸在伦敦上班,每2周回一次。故事只在这条街上,每天放学可以去爷爷奶奶家,每天上学会路过倾心的第二名女同学家,这条街被天主教徒骚扰。
被critic & reviewers嘲得那麼難聽的理由大家心知肚明了,幸好進場前惡補了羅馬不然誰不被騙過去啊
全片黑白色调,致敬回忆。爸爸和妈妈很像Jude Law和Renée Zellweger
但是,这种生活碎片采集式的手法确实导致整个影片哪里都涉及一点点但没有一处是深入讨论的。尤其是加上大量的插曲——大部分还是直接以bgm附着与故事之外的——更是冲淡了在那样的背景下应有的迷失感与压抑感。
故乡是离不开啊,贝尔法斯特残留着一些如同《1984》的控制感。在这样的动荡之下,buddy像所有小男孩一样发誓要娶那个喜欢的女孩。家人宽容待人处事,这样的家庭怎么会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呢。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不太行,演员很卖力,但是剧本不行,不知道怎么拿的提名的
说是糖水片应该再合适不过:光亮洁净的街景、温馨富足的室内、街角可控的肮脏混乱、高度局限的几个机位…但是这种愚蠢的乐观主义与复古预约的音乐相得益彰,让武装冲突如同发生在折叠图画书的某一页角落,墙壁和柏油路的粗砺质感被糖果包装盒的油亮光滑取代,所以苦心经营的历史性仇恨与悲怆瞬间变得滑稽不堪,只剩下惹人发笑戏言集合。
精美,reference High Noon的街道和配乐还挺妙的。
来个人告诉我肯爵是如何挤掉牛蛙混到今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的……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家乡千百般落后与混乱,却在街头巷尾有同样的熟悉与温暖。年轻的人,可以轻易启程另一段人生。老去的人,只能选择与回忆相伴留守,叫他们不要回头。
每个镜头都经过精心设计,给人影片毫无起伏的感觉,抓不到重点,没有可共情视点
爵爷只要在自导的电影中不出镜,电影的观感就能有所提升。况且这次他的技法相比之前的作品也更加娴熟,所以这部在许多人看来是“效仿之作”的电影中,我还是感受到了他本人内心中对于故乡和童年生活真诚的爱恋之情。以小孩的视角去展开叙事,无疑是最能把握住观众心理的,但布拉纳好像在执行层面出了点差错,因为他想通过宗教这一层面去展现出夹杂于其中的母爱,亲情和爱情,但“宗教”这个引子却又被提及的不明显,所以才导致于整部电影看下来就是个感情记事簿,没有啥可以值得单独拎出来的情感迸发点。所以尽管我对于本片的观感很喜欢,但还是认为它在某些地方理应值得做得更好。 小男主有时候给我的感觉也太像“乔乔”罗曼·格里芬·戴维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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