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死人,更害怕活人。干细胞有那么神奇吗,起死回生啊,先死后长寿。
你是火车里运送的危险品,是标本上偷走的骨骼,是寄出却收不到的回信,是流转回手里的高粱饴。有人比外科医生不能伤到的手重要,有人比实验室里不能缺少的糖稀有。若年少不曾听到对面小提琴鸣奏,不曾在阑尾处被他缝线,怎会活着有了墓碑,死了只余空家冢,怎会眼速变慢,永生不老,终身承受这别离之苦。
本来以为是翻拍本杰明巴顿奇事,没想到换了种方式讲人生。生死离别其实就包含在普通生活的片段里,再想利用科学去改变也都不太可能。电影从头到尾都是不同的人在不断的分别,离开,后面非洲那里有点跳脱了,但是整体上我觉得是不错的。演员们也都好。虽然王传君我个人还是觉得有一点药神的影子在身上,王珞丹却是好的,她不再和自己死磕了,或许也可能这就是她死磕出来的结果,挺适合她的。
你知道么,我爱的人,她爱着他,就好像我们从来没在一起过。
要是真的话多少帝王有钱人追求的长生不老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放过男主?然后男女主的感情互动太飘忽了点 有个萌萌出来基本就是多余的。
都什么年代了,还让大家看这种停留在上个世纪的王朔过时戏?
上个月爸妈讲不好看,说不尊重那个年代的事实,故事俗套,人物不饱满。 我今天重新看完,感觉是细节做得不好,干细胞那一段是为了讲永生这个主题吧,也行。为了把萌萌写死只能让她把自己癌变了。还有为什么身体能维持记忆不能?还能有个情人的克隆人当女儿?郭萌这个名字是怎么知道的?看了下影评我同意这一切都是幻想出来的。因为后面已经完全不合逻辑了。如果这么想这个片子还挺有意思的,关于生命的意义。结合他整个生命来看,他失去了太多人,这一生对于他来说很无奈孤独。这根本不是个什么爱情片子,跟爱情甚至一点关系都没有。干细胞不能拯救人类,长度无意义,只有经历过的才是生命。
王朔的文本没错了,就是有点太冗长了,长得似我庸俗无味的一生,一生不死,一生作配角。
王传君对于电影剧本选择,自《我不是药神》之后,一直有下限做底,所以有王传君出演的影片,不用担心电影品质问题。这部由王塑亲手操刀剧本的《不老奇事》,背景空间跨度大,人物时间线长,奠定了宏大叙事的基础,再由王传君与王珞丹贴合角色的表演,合力促成了今年难得的好片。
比本杰明差了五万四千里。但是值得鼓励。
懵逼,电影没看懂,故事让我懵,所以,男主角是死了还是没死,都叫海洋大学了,电影的结尾是又过了几十年么?。老,可以有死的意思,说人老了,在某种语境里是人死了。不老奇事,说的是不死么?有句台词,父母是我们和生死之间的一堵墙,整部电影都是不老,可是每个人都在老。未知生,焉知死,不谈死后的世界,只谈祭奠和怀念,是传统的追思。
去捷克前后画面比例不一样。“父母是挡在我们和生死之间的一道墙。”“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
没品位的摄影,你搁这拍抖音呢?用手机摄影的吧,尽然还能在推进镜头时抖动!
要素過多,風格割裂,旁白過長,瑕疵太多。男主演技不ok。但不是爛片,導演值得再一次,或再三次機會。
果然全程靠主角的旁白串起整部故事的片子都是烂片,这部也不例外。故事前半段还算可以,虽说和「不老奇事」没啥联系,至少故事是流畅真实的。但自打画幅恢复正常,也就是男主出国之后,整个故事就崩了,感觉像是看了两部完全不同的电影,不说这个使人不老的实验有多么不靠谱和无厘头,男主和女二的感情也是很迷,剧情由此变得混乱不堪,最后男主拥有不老之身时又遇车祸,剧情已经是没眼看了。整体而言,故事又臭又长,胡编乱造,虽说两位主演表现都还可以,但还是挽救不了这不知所云的剧情。
一个电影,前后基调差距那么大,割裂太重了。前段可以,一见倾心青梅竹马,相依为命。去了捷克留学,那么前卫牛逼的学科实验室,就俩个人????开玩笑呢。我比较赞同:王小莫挣大钱,苏受精怀孩子都是男主的幻想。女二打了几次,癌症传遍身体死亡,第二个男主自己录入,就会成功不老不死??又科幻,又深情,女主的骚操作更不少。导演意淫的夸张了,苏和女二都投怀送抱给男主,男主坐怀不乱??纳尼?男主是苏的初恋,那女二是捷克没男人了喜欢一个人10年??导演对女性的意淫太重了。
立意是很高,剧本够硬,但是被玩崩了。观影体验很复杂,前面以为是爱情片,后面又开始天马行空了医学系、摇滚、电影、干细胞……什么猛料都往里加,找不到重点,看起来就像一个传记电影。借用电影里的话,文艺电影有没有人看不重要。
两分献给开头,开头真的蛮有意思的,后面就逐渐走入了装逼的魔咒。 抖音上有一种短视频,一开始露个腹肌,然后夸擦一声掏出砧板开始包饺子。 这电影仿佛反过来了,刚开头有滋有味的包饺子教程,然后夸擦一声变成腹肌,就这样显摆了俩小时,也没下一步,令人索然无味———还不如踏踏实实包饺子呢!
故事杂糅,看完后感觉都老了,但是很感动。说说苏,在郭小鲁出国研学时,她说“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在郭小鲁问她要不要注射干细胞时,她说“如果我会忘了你,我还是我吗?”的确,相较于表皮的年轻永续,记忆才是最重要的。昨天和朋友聊天,我在想自己也是更加注重记忆和体验的人,如果给我多一次机会,我想回到小时候,不用改变人生,只要完完整整再体验一遍当时的感觉,那就很好很好。年轻的时候,身处其中反而没有意识到那是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候就是普通的生活,即使知道终究要离别,也想再经历一次。
开篇三十分钟很难看,只是前史交代,更像是散文诗,文本几乎完成了叙事功能,不太需要影像;中段我个人很喜欢,完成度挺高的。想到了怦然心动、红玫瑰白玫瑰、活着、这个杀手不太冷等等,元素很多;结尾不太行,一段老套且令我不信的狂想。我个人其实很喜欢、很喜欢这个故事的主题和哲思,想到了《超忆症》,但对于影视化的故事来说,我只能给到3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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