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行业和音乐行业一样,有作曲家,有演奏家。导演就把莎士比亚的东西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演奏了一遍。我忽然想明白了,真正的好东西也不需要求新求变,就这么简单明了,爱,恨,血脉,自由,放在人类历史的哪个阶段,就这么些东西。一遍又一遍,重点其实是在每个人能获得什么信息,哪些感悟,之后自己遇到事儿了,有个指导作用。btw安雅还是《女巫》里那个一见钟情的女神,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歌剧不像歌剧,剧情却又稀烂的套壳北欧哈姆雷特记,完全没有任何的改编,有的只是自以为是的大段唠叨。妮可·基德曼是唯一吸引人的看点,无奈整体拉垮,独木难支
念白风格非常莎士比亚,影院关灯的那一瞬间其实还有点尴尬的。故事主线剧情比较简单,挺套路的,更让我感兴趣的还是老皇后和新皇后的故事,其中隐忍与复仇比起男主应当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惜一共五个画面就带过了。构架上还是以画面与民俗元素填充了整部电影,不太符合我去电影院(找刺激/动脑子)的初衷。昏昏欲睡的最后半小时、啥都没看明白的男朋友、前座两个因为男主放屁大爆笑的本地老哥,总的来说,十几刀都有点浪费了。
年度十佳。导演虽有商业上的妥协,但依旧保持着自己的个人影像风格,电影优秀且独特的视听效果带来了十足的沉浸感,即便是简单的王子复仇故事,也让人感到强烈快感。开篇一首“THE KING”便让人立刻进入了北欧这个蛮荒肃杀之地,随后的叙事台词又是舞台戏剧般充满了诗意,让这个有着诡异神化色彩的复仇故事更加迷人。影片中Amleth简单的动机,却有着杀戮狂野般的野性,但最后因为Olga,让他的复仇之心不再盲目,Amleth从而完成自身的成长蜕变,杀掉Fjölnir的动机从“复仇”变为“保护”。整部电影看下来,是视听和心理快感的双重盛宴。(2022.5.16豆瓣6.6分)
维京化(cult)阿姆雷特(英音)。
3+,挣脱神话的启示和悲剧的束缚,勇敢去爱和战斗吧!
难道西方最大的宫斗就是《王子复仇记》了吗,套路故事都算不上,也就几处画面还算具有艺术感和诗意。比《斯巴达300勇士》的油画质感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比40年前施瓦辛格的《野蛮人柯南》的肌肉也是天差地别。4
改的是真不错,除了第一幕让人感觉昏昏欲睡外,中后半段是火力全开。
在凝滞的奇观仪式中展露世界,甚至说这种推进吸收了NWR的神韵,谁能说二人随手拿出电钻头不是泰国警察从T恤里拔出砍刀呢。
艾格斯的电影怎么突然那么多能听懂的人话了?比他前两部的剧情容易理解太多了,就是北欧版王子复仇记,另外含雅量有点低啊,其实比起男主如何复仇,我更想看女主如何成为maiden queen。除了上面这些问题,妮可的王后好绝,我喜欢这种狠人人设,维京人的蛮荒与信仰真的展现的好赞,尤其是葬礼那里,几次血腥长镜头也好棒,最后裸男火山打架什么的真的是太美好。话说,玩艾尔登法环后遗症,太多既视感了,尤其是最后火山决斗,好想找个人在火山边上对决。
6.5/10。从女巫到灯塔再到北欧人,罗伯特·艾格斯的作者性在我心中定义为“性冷淡的洁癖”。精雕细琢的画面有点太干净了,故事小还好,但一放到大背景下就有点小家子气。我更爱同样风格的《绿衣骑士》,当然比老雷子的《最后的决斗》要好。其实我很开心看到仍有导演在尝试解构哈姆雷特,我们是需要莎士比亚的,这个出发点比电影本身浪漫多了。
极传统的叙事,但视效做得很不错,喜欢此类莎剧复仇模式的观众可以在熟悉中找到安全感。
大银幕。失望透顶,和看一个超长预告片别无二致。属于两不靠,不伦不类的,很奇怪的一片,类型化纯度不够,爽感的获取被抑制,但另一方面有着这样的制片规模你又不可能做出一部完全作者化的电影。前面很多时候都在尽量避免分切镜头,弃用多机位拍摄,选用平滑的移动长镜头调度取而代之,但显然像最后火山口的叔侄大战你不可能还这么拍,你不得不去做更多的镜头分切来分解动作,否则不仅没有燃点,疼痛感也不强烈,情绪和动作的爆点终究还是依靠了分镜,所以到制胜一击时马上切至了全景。在拍法上我感觉艾格斯的本意是追求更多从容平缓的长镜头段落,但我认为大体并不适用,以艺术片的运镜方式来拍摄激烈的战斗场面值得商榷,主角的野性和怒气从未感染摄影机,全片的镜头都在诉诸一种平静的冷异感,摄影机与角色各自为战,渐次拉开了同观众的心理距离。
比例的问题,还是别把少例当成常态吧
(票房惨淡口碑也一般,估计与颁奖季是无缘了…
出影院时路过一个瑞典人听到的评价。
天又要阴了(文艺恐怖片);这次主线还挺明确,复仇//一个北欧人的荣耀,生命的延续,家族的荣耀,最后光荣的进入英灵殿。省去了诸多烧脑设定,这次是一个战士的荣耀。何为战士,猛兽是战士最好的老师,我们模仿狼,称呼自己为熊,以乌鸦做部族标志。在恶略的环境丝毫不影响战斗的意志,并且视死亡为荣耀;单色调画面 干净而决绝。运镜于主角时果决的无畏的战斗,运镜于配角时慌张和害怕。更有诸多魔幻时刻预示命运与指引。
野蛮的欧洲人,北欧人,自己人杀自己人,弟弟杀大哥,儿子杀儿子,儿子杀老妈,侄子杀叔叔,叔叔杀侄子。是映射现在乌克兰跟俄罗斯自相残杀的俄乌战争?还是表达人类的邪恶凶残自取灭亡的兽性?最后的双胞胎出生是诅咒人类的永不休止的自相残杀吗?感觉这只是白人的凶残本性,似乎我们东方人更加温顺更加文明,更加适合群体社会及人类文明的发展,凶残本性的白人总有一天会自取灭亡。
Plastic is the modern food.
在当代还原一个古典史诗,原始的,野蛮的,充血性的复仇,个人还是偏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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