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半小时哭得我 [苦涩]
有些生活片段是有趣的,比如爷爷教孙子做题如何靠模糊字迹多拿分。看来我可以看儿童当主角的电影,但青春疼痛就大可不必了。看此片时我因为睡眠不稳定导致神智不清脑子一团浆糊,不过我还是喜欢的,多么不客观~
空洞,做作,无趣,还喜欢炫技。与《罗马》有云泥之别。
"GO!! Take what u need!!" "Washing powder!!!"
正在读一本90年代国内拼死偷渡去美国热潮的书,不是说人的suffer可以分出高下,但是就,不太能relate从爱尔兰搬去英格兰升职加薪还给房子的痛苦。
(豆瓣真空期补标9月末-12月)廉价的设计感,做成黑白色调就是自信不足的表现。
你不是阿方索·卡隆,你也不是迈克·李,你更不是肯·洛奇。黑白影像用不好是常态,抄不好就是蠢材,风格与叙事两头不顾更是无可救药。
比预想中好看很多啊!最后全员出动的时候真的很燃。那个reporter居然是jimmy kimmel也是意外之喜
但其实这片子我还行啊,小男孩超有戏,也有几个漂亮的镜头和调度呢。
就好像那些拥有远离故土的勇气又有将记忆中的黑白讲述出来的能力的孩子,童年时代一定都受到过伟大影音的影响似的。
emmm,2.5星,严格来讲不如倒数时刻,剧情略流水账,个人性太浓,乡愁的主题跟混乱交织在一起,再加上插入其中电影跟音乐,整个电影非常的零碎,不过摄像做的不错(不是说略微夸张的布景),几个人物角色的打光很有意思,综合来说还行吧。
儿子的第一部电影,儿童片里算剧情紧凑流畅的。整个故事线设定比电视剧更具情感色彩和说服力,人物对不同事件反应更有血性。
街道的制景感太强了。整部影片好似孩童的回忆散漫无重点。整部影片属于有佳章但非佳作。
sincere and deeply moving
散文诗一样的电影 但拍的有点平淡寡味 演员加分不少
三星半。运动镜头很流畅。Van Morrison快要承包BGM了
8/10.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故乡这两个字,无论最后扎根在哪里,都是不一般的份量。那些熟悉的一草一木、楼房街景,甚至于讨厌的邻里和八卦,在走之前和走了后都是会想念、留恋与不舍的。但就如片中老一辈所说的那样,“There were no roads to Shangri la from our part of Belfast.”“Get yourself to the moon. ”
虽然人物画风、配音和TV版有点差别,但情节设置还不错,孩子们看得一会儿紧张一会儿开心的。
我们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故乡,即使它千疮百孔那是生活的地方,摄影风格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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