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夕夕和余朝在一个屋檐下一起长大,余朝不苟言笑说一不二,余夕夕生性活波古灵精怪,二人性格差距极大。母亲在去世前将会仙楼和余府都托付给了余朝,同时嘱托余朝尽快与余夕夕完婚,希望二人未来可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但两人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同时十五年前的江湖丑闻被再次提及,错综复杂的江湖势力,恩怨情仇的江湖儿女,迷雾重重的江湖传闻,余夕夕和余朝在矛盾与挣扎中获得了救赎,找到了自己的江湖之“道“。江湖再次归于平静,余夕夕和余朝回到会仙楼,并从二人名字中各取一个字将会仙楼改名为“朝夕楼”。他们不想要什么宝藏,也不需要什么名号,他们只想在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充实而快乐的活着。
我不懂斯皮尔伯格干嘛要重拍这部,他的风格和文艺炫目的歌舞片也差太远了,是不是想解锁新技能?剧情本身也没超出老版本,在今天看来真是套路满满哈欠连天。歌舞和剧情的结合很生硬,更别提剧情发展本身就很生硬。选角迷惑,女主很做作,男主更普信,Ansel演啥都一张“我帅爆了酷毙了,快来爱我”的脸。
女主居然是吸血鬼日记的女主 保质期太短了吧!
所有群舞片段,运镜、调度、剪辑最大限度地展示出了它们所能够释放的魔力,这真的已经是商业电影视听享受的天花板了。丽塔莫雷诺踢开强奸者的彩蛋,比所有漫威彩蛋加起来都燃。小quiz:那些说照抄了原版电影的人哪里有毛病:A眼睛,B耳朵,C脑袋,D钝角
音乐剧电影到了Spielberg手里,尬唱也自然了,close up也正常了,编舞魅力不减,演员唱功弱点被顺利掩盖,还给了我Ariana Debose和Mike Faist 那么亮眼的戏份。老奶奶的Abuela改编还蛮有想法的。不得不服。
其实我不太能理解,斯皮尔伯格的公司剧本选择起码有几十个,怎么就选出这个来拍了。
7.1/10
最后的结局,额,是不是突然了点。
2.5 男女主其实台词念得还行,就是歌舞和面部与动作表演全无。剧情上跟贴近一点现代,但大致没变,也没有有心意的地方,总体还是拉!
非常糟糕。歌舞糟糕、打光糟糕、布景糟糕、剧本糟糕,表演更糟糕。唯一被观众称道的调度水准其实也不值得多加夸赞。棚拍感十分严重,加上这种非常不自然的打光将人造场景的粗糙感愈加明显地突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观众:你看我这布景、我这打光多么人为。俗套老土的故事在两位主角尤其是男主角拙劣刻意的表演之下演绎得尤为尴尬粗鄙,几次看到男主角的表演我都压抑不住想骂人,非常拙劣而且恶心。歌舞片不是随便跳两下、随意唱台词就能拍,你没有优秀的旋律何必非要学人家的形式。难看至极,全是糟粕。
歌舞片目前的发展水平,就是需要话剧式演技,生活流的演员请靠边。
导演拍得不错,但是没有超越原版,文本上基本没改,视听上各玩各色。Gee, Officer Krupke这首歌的改编得不错,原版是当着警察的面唱的,这版里没有,是少年们的自说自话,更加突出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社会性缺失”。主演表现基本失败。
看完只感觉自己像是住在地下室的悲催亚裔,还不会做蜡烛
两星半,这样的故事放在非常工业化的布景里,放在现在这个社会环境里,会有一些违和,有一些情感的发展已经说服不了观众了。
三星半,小哥哥小姐姐舞蹈功底了得,颜值又这么在线,在纽约当小混混门槛简直比青藤高
歌舞剧蛮老套的,不过光影动作色彩都是非常教科书般的。种族主义是好莱坞拍摄永恒的主题
群舞场面的顶级调度提高了电影观赏性,但毫无魅力的俩主角拉低了电影的观赏性,镜头一靠近俩主角的脸我都呆了,怎么做到这么丑的?不得不怀疑史匹堡是被逼着让这个傻大个演罗密欧的,因为他尽情凸显Riff演员的魅力来无情吊打男主角。PS:本届奥斯卡排名:健>沙>甘>犬>驾,其他随意吧
不适合改编成电影的狗血故事,加上资源咖男主(否则无法理解他被选上)的灾难表演,就算歌舞场面再精彩绝伦,还是看得人狂翻白眼。
年轻人要多跳舞,多唱歌,多谈恋爱,少打架,打完架就没有明天了
鬼娃Chucky热舞有点厉害,爷爷蜡烛有点感人,《Baby It's Cold Outside》改成《Maybe Just Go Outside》有点好听,Yippee-ki-yay, motherf$cker! asian hate crime 之后的政治正确电影,感觉在某种层面政治很不正确,但确实开心;McG 制片娱乐性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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