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以日记的形式呈现。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米歇尔(马丁·拉萨尔 Martin LaSalle 饰)在赛马场目睹了一个小偷偷窃的全过程,他被小偷那自信优雅的手法所吸引遂即加入了偷窃的勾当。爱读书,坚持虚无主义哲学思想的米歇尔坚信偷窃是一种手指的芭蕾,一场完美的行窃就像一场精彩的行为艺术。米歇尔有一个久违的病重的母亲,在去探望的时候结识了一直照顾他母亲的邻居珍妮(玛莉卡·格林 Marika Green 饰),漂亮的珍妮唤醒了米歇尔心中沉睡已久的感情。米歇尔被警察盯住了,警长虽然三番五次的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米歇尔依旧沉迷于他的“艺术”中无法自拔,很快,米歇尔被捕了。
珍妮来狱中探望米歇尔,她向他袒露了自己的真情,米歇尔在泪水中猛然醒悟,当生命中还有所爱的人存在,生活就不会是一片虚无。
战场上要冷静。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打一战是为了后续打更多的战争,信仰真的是无敌的。
几个导演导的片段风格割裂严重。主角金手指开大了,演技再磨练磨练吧
✨ 喜欢的角色
最开始的轰炸加上配乐很想让人哭,无助。
事迹本身所带给我的感动或者激动远大于影片所传达出来的
打一战是为了后续打更多的战争,信仰真的是无敌的。
并不是不恐惧❤️
虽然看的有点晕,却也更增强了临场感
我始终认为一部好的电影可以讲诉一个很好的故事,一个会让人沉浸其中的故事。
万语千言汇成一句话:感谢先辈们用鲜血为我们换来的美好今天!
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历久弥新!
值得票价的良心电影,就是电影院冷气太足片子太长,一度十分渴望毛毯和大床
三个小时的电影,可以说没有一处让人感动的,更谈不上震撼了。属于看过很快就会没什么印象的片子。当初没去电影院观看是正确的。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侧耳听,晴天响雷敲金鼓,大海扬波作和声,人民战士驱虎豹,舍生忘死保和平。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
还有自己住在东北农村,靠着种地和低保自己办了一个“展览馆”,一直往里面置办物件,一进门就是一个毛主席半身像,各种老照片。
沂蒙山的雷公,湖州的千里,騎自行車來的指導員,運送棉服的火車,劉秘書的本子,五萬里的槍,燃燒的標記彈,隨聖誕頌歌飄落的雪,擎天柱與北極熊,軍人與農民,鏡頭穿越狼林山脈,遊走於歷史與紀錄之間。
不管是百里千里,还是万里,都抵不过电影本该拥有真情实感的一里。
主旋律的痕迹还是很重,影响感受。你要想让别人产生某些想法,最聪明的方法就是让他们觉得这是自己想出来的,而不是被教的。这也是好莱坞战争片文化输出的高明之处,虽然我并不喜欢这种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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