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看开头就知道是我不会喜欢的音乐剧片了,而且这类电影在豆瓣都是高分好神奇。喜欢同年的《身在高地》,俗人只爱看五彩斑斓的唱跳。有一场女生唱段给我口型对不上的感觉。电影与音乐剧的结合,弊大于利。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普通人最怕那些让人看不懂的高于生活。导演把电影分成三个维度表达,生活表达灵感来源,舞台剧表达高于生活的展示,坐在台上的娓娓道来恰如其分的把两部分缝到一起,即超越了舞台剧的限制,又增加了电影的表达边界。咖啡馆一幕把电影布景推开变成舞台剧,处处皆有此种别样风情。最喜欢的一幕是no more,配合现代舞编排,那真的是我们第一次拥有独立生活空间的欢欣雀跃。很多生活灵感的记录,让我想起冬天我的厨房,阳光撒下,我特别想这样歌舞起来,它接近人的本能。最可贵的是它又兼有讽刺跟幽默,panel一幕那位口吐芬芳半句不离音乐理论跟分类的乐评人,几乎是豆瓣评论家们了,即幽默风趣又让人感慨,为什么乐评人就要理论向呢。整部电影着重表达生活灵感,就是告诉大家艺术之美,处处皆是生活的点滴。
这几年我唯一能欣赏的歌舞剧只有lalaland。
传记加歌舞电影更是容易产生浓厚的割裂感,大概更适合舞台,适合突破第四面墙来面对面的共鸣
歌舞电影不容易走心
一部由遗憾组成的电影。与女友分道扬镳的遗憾,与朋友天人两隔的遗憾,与成功一步之遥的遗憾,汇集成这个温暖又心酸的故事
用音乐剧讲述音乐剧people创作音乐剧的故事,音乐剧people真是太……算了不说了,多说多错得罪人。
你永远可以相信LMM。你也永远可以相信加菲!!!演技长进得相当可以哦,看得出对larson的举手投足都是琢磨过了,把音乐执着和幽默天赋演到了骨子里。时常觉得LMM是larson附体么,为啥那么有才华,就很多创作的方法真的好妙。
《吉屋出租》对生活的热爱就像烟花一样绚烂,而乔纳森·拉森就是那个滴答滴答的引信。可惜引信燃尽了自己,却欣赏不到烟火璀璨了。Tick, Tick…,翻译成中文就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但与其站在水边伤怀,不如尽情的去绽放一次。9
作为路人粉觉得无功无过,作为音乐电影应该在镜头、艺术设计上多加功夫,电影明显更像一部舞台剧,倒是加菲的表演提升了一个档次。
以为讲电影,其实是传记
本片是林-曼努尔·米兰达的导演处女作,可以看做是不那么浪漫的《爱乐之城》。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或许都是几周以后快三十的人,感同身受。三十岁的我,会有什么成就呢,又需要什么成就呢。
需要重新看一遍《lala land》洗一洗眼睛和耳朵。。。。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一个烂俗的故事线配上了不伦不类的迪士尼音乐和尬舞:(
赢了表演,输了情感。歌舞编排强是强,大多时间都是舞台与现实来回转换的优秀演出。 但本片跟“下限高,上限低”的万金油作品有什么实质差别吗?当然没差别,故事模板,影像表达,又亦是情绪渲染都被主创方和资本彻底锁死。 也基本跟电影里的人物所说,“引人入胜,却难以让观众跟随故事的情感主线,太多细节让我们分心,也同样难以产生共鸣。” 所以第三幕的高潮与其说是佳章倒不如说是正常发挥,毕竟[倒数时刻]本就未真正存在过,一部精彩却又扁平无奇的传记片。
就还好吧,大部分歌都有点平,故事也不够出彩,现在的传记片都不知道拍谁能拍出新意了。。(有点觉得加菲演不了30岁的人了😭
有说世俗的成功能给人带来不被指摘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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