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的流畅被碎片化的倒叙打乱 感觉既享受不到叙事的节奏也享受不到音乐的快乐
肉眼可见的那种好看,时刻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热爱与执着,生活与事业,友情和爱情,相互对照彰显出「人生处处是舞台」的真谛,歌舞不错,加菲表演出彩。
就为了老太太看个热闹,真是圆满的人生,临走还有人送南法别墅,“我像是会拒绝一套南法别墅的人吗?”哈哈哈哈哈哈
以为讲电影,其实是传记
用音乐剧讲述音乐剧people创作音乐剧的故事,音乐剧people真是太……算了不说了,多说多错得罪人。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一个艺术家的牢笼还是羽翼,你更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以为奋斗,其实是故事
Another grand dinner come to its end
哭了。发现时间是以人为标记的,故事里我们总希望时间节点不要来。奶奶是个有故事的人。
观影门槛比爱乐之城甚至是直白讽刺的芝加哥要高,很挑观众,对林聚聚没有丝毫了解的可能会看得一头雾水,可以想象评价的两级分化。
全片唯一高潮似乎就是桑德海姆的“到场“,音乐剧电影拍成剧情和歌曲完全不相融,精心设计出的歌词与画面的“同步”无法带来任何情感上的共鸣。不触及90年代真实的政治氛围、不展现舞台艺术在LGBT文化运动中的先锋性质,就永远无法正确地驱魔,没有记忆何来克服,只有浮于表面的致敬。
It’s the end of an era,as the opening of another.
①大学时演的第一部剧就是本片主角写的Rent,②餐厅忙碌的段落也让我想起了在当年在中餐厅打工的日子,③主角的状态也是让人羡慕的,他付不起房租但仍坚持创作,而我付不起房租却仍麻木不仁…④所以就个人而言是部情怀片,暂时无法客观对待
看完之后完全理解了LMM为啥不拍自己写的剧却要来拍这个传记作品了,这是知音的灵魂碰撞,也是艺术家前后辈间的传承。Respect.
但事实更多是终其一生努力活成一个普通人。
(7.0/10)林漫威真是活力四射,他可以说是有韵的索金?但是对我个人来说,他看起来比索金感觉好很多,汉密尔顿、身在高地、倒数时刻中各种形式都好看,也许是音乐本身的感染力使然。可惜的是我这辈子的音乐素养是没法再深入思考了。
在六季英剧完结之后,电影版的陆续上映更像给剧迷提供的小聚,从商业角度来说的确有炒情怀的意味。不过这种电影显然是剧迷定向类型,没有看过剧的人对于庞杂的人物关系会看的一脸懵逼
仆人和主人的等级越来越模糊,可以说是一个命运相系的big family,戏里戏外,生老病死,在残酷的世界尽量幸福是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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